3月21日,乾县法院薛录法庭成功调处一起被告均在外地打工的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蒋某祖籍甘肃,七十年代,因生活困难,携带儿子来到薛录镇某村与一张姓男子结婚,生一女一子,现三子女均已成人结婚。十多年前,原告因与丈夫产生矛盾而分居至今,后原告随长子生活,丈夫随次子生活。2012年元月,原告与长子及儿媳吵闹后离家出走,并将两个儿子起诉,要求两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薛录法庭审判人员调查后,仔细分析了案情,两被告均在外地打工,如果采用习惯做法,送达传票、开庭审理,不仅耗时,而且原告的生活不能及时得到保障。审判人员一方面对原告从思想上精神上予以安慰,让其暂住女儿家,不要急于回家,以免矛盾激化,另一方面,抓紧时间对其儿媳进行疏导。经过连续数天的工作,二儿媳表示愿让原告随其生活,大儿媳也主动打电话将原告叫回继续赡养。婆媳之间最终冰消雪融、不计前嫌,原告也主动申请撤回了起诉。
该案在被告不在的情况下妥善调处,受到当地群众的赞誉,对审判人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予以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