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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开庭效果好 当庭调解即履行
  发布时间:2012-03-21 09:17:09 打印 字号: | |
五进开庭现场
  3月20日上午,渭城区法院民二庭在辖区器材厂社区以“五进”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吴福林诉被告咸阳湖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人大代表杨少英、政协委员庞秦生及社区居民等20余人参与了旁听。

  经审理查明,原告吴福林是安徽人,2011年4月他以个人名义与咸阳湖滨酒店口头约定向该酒店供应香菇、木耳、调味料等干货,后因为票据结算等原因吴福林以西安攀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向该酒店出示结算凭证,起初酒店能及时结清货款。自2011年7月起,湖滨酒店因管理上出现疏漏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向吴福林支付货款,至原告起诉时共拖欠货款148600元。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过了法庭调查、辩论、举证质证、法庭调解等阶段。庭审中,被告方湖滨酒店一直辩称实际送货人吴福林与票据计算方西安攀峰商贸有限公司不是同一个主体,因此他们对于原告的主体资格一直存在着异议,庭审中主审法官对其进行耐心的法律释明,才使被告打消了对原告主体方面的顾虑。当庭同意一次性支付欠款14万元,并于3月27日前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

  庭审结束后,原告激动地说,原以为自己是外地人,打官司肯定会吃亏,没想到民二庭的法官这么快就给他把问题给解决了,真是高效率。被告方也如释重负,终于把这个纠纷了结,他们可以投入更多精力用于经营。政协委员庞秦生表示,“五进”方式开庭真是体现了你们把群众当作兄弟姐妹来对待的执法理念,随时随地让群众感受司法关怀。旁听群众李阿姨感慨地说:“这种开庭方式真是好,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法庭、法官,真是让我们感受到司法为民,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来源:渭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