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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挥泪告儿孙 办案法官进村终调解
  发布时间:2012-03-20 11:08:38 打印 字号: | |
  • 办案法官与原告交谈
  • 办案法官与被告交谈
  “哎呀,为了我这点事,你看让你们都来两次了!”李应运老人激动的说。3月19日清早,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渭滨法庭庭长王雅宏、法官程军凯携书记员李龙再次来到咸阳市秦都区渭滨镇西李村,就李应运老人诉儿子儿媳及孙子分家析产一案进行第二次调解。

  原告李老今年83 岁,腿脚行动不便。老人诉称去年因政府征地拆迁,便与二儿子李普查一家住在一起,关系一直十分融洽,儿媳更是被邻里乡亲称为“难得一见的好儿媳”。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儿子儿媳一家突然对老人冷淡起来,经常冷言冷语,更有将他扫地出门之嫌。随后儿子李普查又将老人征地补偿款等款项共计62000元领走,现老人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儿媳及孙子归还62000元并将现在与被告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予以明确分割。

  由于老人年事已高,加上行动不便,在立案之初,秦都区法院就依规定为老人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委托了法律援助律师,并将老人的案子作为重点案件处理。在2月初,办案法官就来到原被告家中做过一次调解,当时双方情绪虽然比较激动,但是依旧让法官看到了调解的可能。这次再进村调解,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李普查当即表示要与父亲和解,并日后尽心照顾老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征地款等款项共60000元,并每月支付原告生活费100元,原告照顾被告生活起居。

  “我没有想到法院同志能来我家两次为我解决问题,我谢谢你们了,谢谢你们法院……”临走时83岁老人李应运激动的老泪纵横,拉住办案法官程军凯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上门办案是秦都法院多年来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秦都法院通过建立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结合省法院“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积极探索多种审判方式,为困难群众敞开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在细节中彰显为民服务的司法关怀。
来源:秦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