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畅某离婚纠纷一案是叱干法庭2012年第一起“五进”案件,该案最终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12年3月6日,叱干法庭魏庭长带领庭室成员驱车前往西安监狱,向正在服刑的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因担心被告情绪失控影响监狱正常管理秩序,魏庭长首先安抚其情绪,待被告情绪稳定后,就案件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在得知被告有调解意愿后,魏庭长让被告充分陈述其调解意见,后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待调解意见成熟后,又安排原、被告见面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此次监狱之行,一次性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既保证了正在服刑被告的利益,又实现了案结事了,最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体现了高效结案,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了“高效、便民”的司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