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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诉累耐心调解促和谐 进企业投资环境得优化
作者:晓文  发布时间:2012-03-13 10:23:05 打印 字号: | |
  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2012年3月12日成功调解处理一起集健康权纠纷、劳务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三种法律关系于一体的案件。

  2011年9月23日,原告何某某去山东青州市东方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泰丰工地讨要工钱,与工地负责人霍某某发生口角后,被告霍某某和原告厮打在一起,致何某某受伤,后原告花费医疗费2985.4元。2012年1月10日,原告何某某起诉要求山东青州市东方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及陕西泰丰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霍某某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

  案件受理后,民一庭法官们了解到事情远比原告起诉状上反映的复杂的多。工地欠原告工钱7425元,但在双方发生纠纷后,工地却误将应付给别人的19350元误打在原告何某某的农行卡上。要按照正常的处理法是:何某某要起诉项目部索要工钱;项目部要起诉何某某追回误付款。民一庭办案法官想到为了减轻当事人负担,更为地方招商引资创造一个和谐理想的投资环境,此案必须调解解决,不然将引起连环诉讼。由于双方的调解意向差异较大,调解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办案法官没有退却,经过多次面对面、背对背与双方协商,在2012年3月12日,双方的调解意向趋于接近,办案法官抓住时机,将原告叫到被告厂内,终于促成双方了握手言和。何某某当场将扣除工钱和赔偿款后剩余的款项退还给被告。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