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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联动机制 巧结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2-03-13 10:16: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咸阳中院成功执行一起拖欠银行债务长达7年的案件,成功提取被执行人拆迁补偿款400万元。

  2005年3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营业部申请执行咸阳某商贸有限公司、西安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由于两被执行人停业多年,无固定办公场所,多年未办理工商年检,案件执行陷入停滞。

  2012年1月,市中院执行局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西安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咸阳市某商业大厦1B2层享有    2490.32平方米房屋产权。因咸阳市旧城改造办公室拟整体 拆迁商业大厦,并按国家标准给相关产权单位拆迁补偿,在获悉此情后,市中院执行局在第一时间向咸阳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取被执行人西安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补偿款400万元,日前咸阳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已协助将400万元补偿款汇入中院指定帐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营业部对此十分满意,并称咸阳中院此举有力保障了国家金融资产的安全,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

  近年来,咸阳中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得到了人大政府,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联动机制有效配合,快速出击,遏制了一批心存侥幸,规避执行的老赖,执结了一批陈年积案,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