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泾阳法院桥底法庭在人民陪审员的陪同下,巧妙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拉进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寻求了法与情的结合点。
今年1月20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丈夫刘某的婚姻关系。张某称2009年她和刘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虽有了一个男孩,但由于婚前夫妻双方缺乏了解,加上丈夫性格暴躁,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刘某甚至还殴打她。我院法官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邀请辖区人民陪审员参与该案。在开庭前,办案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征求被告意见,刘某承认自己脾气不好,但否认殴打事实,又“以孩子太小,离婚会苦了孩子”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陪审员认为虽然原、被告虽存在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希望。人民陪审员因势利导,利用其特殊身份,通过一番辨法析理,用不厌其烦的耐心和热心获得了双方的信任。但是,就在案件有了一些进展时,原告却因被告的一句话中途退庭。法官与陪审员及时联系原告告知其中途退庭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最后,经几方共同努力,耐心工作,刘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张某也原谅了丈夫,双方得以和解。
该院的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有效促成了案件调解,巧妙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