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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被评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创选评”最佳单位
作者:冯 义  发布时间:2012-03-01 15:35:20 打印 字号: | |
  2月27日,咸阳中院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1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精神文明暨“创选评”最佳单位,并受到表彰奖励。

2011年以来,咸阳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161件,审执结24030件,结案率为95.44%,同比上升3.84个百分点,未结案同比下降43.34个百分点,全市法院连续三年实现收案上升、结案上升、未结案下降的良好态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侵财性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上述案件726件,判处罪犯 960人;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了兴平鲁牛娃特大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危害后果严重、民愤极大的刑事案件,严厉惩罚了犯罪分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严重暴力犯罪集中宣判31场69案,旁听群众达6万多人。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咸阳中院制定下发了《为促进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良好司法服务的十二条意见》,指导全市法院依法及时稳妥地审理了涉及省、市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民营企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等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6435件,同比上升58.58%;采取多种措施能动司法,妥善处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6504件,同比上升2.77%;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70.49%,创历史新高,同比上升10.24%,高于全省法院0.2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7.52个百分点。慎重处理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始终坚持依法、慎重受理行政案件的原则,积极加大行政案件诉前调解的力度,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以行政和解的方式审结的案件占已结行政诉讼案件的31.3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开展“千件司法建议”活动,共发出司法建议457件,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了依法行政。下大气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市中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9件,执结203件,执结率为97.13%,实际到位率为88.13%,同比分别上升19.6%和8%,兑现债权2.8亿元;市中院的实际到位率高于全省法院实际到位率7.75个百分点,在全省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中名列第一。

  二是坚持群众观点能动司法,创新司法为民机制举措。继续扎实开展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裁判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开展“两项活动”先进集体;采用“人民陪审团”方式审理重大疑难案件42件,其中当庭调解、撤诉11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643件,确保了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和人民性。创新司法公开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市中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化建设的十八条实施意见》,对立案、审判、执行、听证等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全省法院率先试行了《裁判文书后附注引用的主要法律条文及执行申请提示制度》;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和诉讼引导;认真开展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和“我做一周村官”活动,共走访群众108722人次,征询意见1575条,在走访过程中,化解矛盾4964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1836件,进行法制宣传746次。创新信访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制定了《加强民商事案件判后答疑及规范申请再审立案工作细则》、完善了院长接待日制度、设立了院长网上信箱,认真接待上访当事人,耐心为其答疑解惑,促使其服判息诉罢访。制定《诉讼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提早预防矛盾激化;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全市法院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受到中央政法委量刑规范化检查指导组的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绩效考核,提高案件质量工作效能。全市法院以“法院管理加强年”为契机,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绩效考核,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全市法院共评查各类案件25227件,已评查案件的服判息诉率为99.53%,高于全省0.95个百分点,基层法院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为2.4%,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全市法院的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在去年省法院开展的“千名办案标兵”评选活动中,全市法院有95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四是努力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咸阳中院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针,把“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全市法院的队伍建设不断迈向更高层次。扎实开展了“我做一周村官”活动,市中院选派60名法官干警深入兴平、礼泉农村宣传党的政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提供法律咨询,为困难群众捐款10450元,捐赠课桌椅70套,筹款6万元解决村民饮水困难;2011年,全市法院有98个集体、12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有53个集体、61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抓学习调研,提高能力水平。积极开展“万名法官干警大培训”活动,两级法院430名法官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的各种业务培训;举办了审判流程管理、量刑规范化等6个专业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1822人次。两级法院法官干警积极围绕审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研讨,共撰写各类学术论文、调研文章608篇,在省级以上发表、获奖79篇。市中院连续九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去年被市委授予“全市学习型党组织”荣誉称号。抓反腐倡廉,提升队伍形象,咸阳中院积极开展了“无违纪、无错案、无上访、无积案”竞赛和“规范司法行为、整顿审判作风”专项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读书伴我行”、廉政书法、文娱体育、摄影等活动,培养干警积极健康向上的情操。狠抓廉政制度落实,对两级法院的诉讼收费、涉案款物管理及立案大厅建设、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通报、责任追究。严肃查办案件,对8名有违纪行为的干警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法院机关办公环境和干警待遇。去年市中院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咸阳中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确保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庭审旁听评议活动,先后有121位人大代表、普通群众和相关领导旁听了市中院11件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庭审后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座谈评议。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提高法官干警严肃执法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公正裁判的能力,以及改进庭审作风、树立公正司法的形象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咸阳中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