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开展“工作创新推进年”和“司法公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升全市法院案件质量,2月23日上午,咸阳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咸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峰、各基层法院主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审管办主任、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及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咸阳中院审管办组织大家学习了《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通报了2011年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并就做好2012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咸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峰就做好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自查质量。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标准,认真细致进行自查,把评查工作作为提升法院案件质量的重要途径常抓不解;二是突出重点,边查边改,切实解决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评查过程中,要建立法官案件评查档案,与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发法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工作热情;三是要总结经验,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要防止浅表化和形式化。要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查找审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要把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作为深入调查研究的过程,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堵塞漏洞,修订制度,不断完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从而推进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