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秦都法院“法律实务研究会”在圣都酒店组织召开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研讨会。会议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肖福禄教授、市中院研究室徐京选主任、福银高交大队、秦都交警队、陈扬交警队、市汽车运输公司等相关单位。该院审委会委员及“研究会”全体成员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由该院副院长郝成院主持,他首先对参加会议的各位法律界同仁表示欢迎并就本次研讨问题作了说明;该院政治处主任郑军向与会人员通报了“研究会”概况、运作情况及2012年工作思路。
他介绍说,2010年初在赵院长的积极倡导下,秦都法院按照深化“五型法院”,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调研水平的总体思路,于当年4月成立"法律实务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研究会”秉承“博学慎思、求实创新、学习交流、服务审判”的宗旨,广大法官踊跃参与,从成立初的18人发展到33人,优秀业务骨干的参加为开展工作,营造了的良好氛围。 “研究会”积极组织法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法学领域的理论前沿问题,采取学术研讨、案例分析、调研总结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课题研究,开展学术研讨,研究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市中院、区委政法委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近三年来,该院“研究会”通过抓调研、促审判,为培养“学者型法官”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调研文章178篇,调研工作名列全市法院首位,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该院连续三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6名法官调研文章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受到上级法院表彰。“研究会”结合了司法改革、审判管理、理论研究、案例评析等内容先后出版了两辑《法官文集》,属咸阳地区法院首创,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本次“研讨会”主要针对法院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些程序和实体问题。确定了“关于被害人选择民事诉讼程序导致‘刑民分案审理’现象”、“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精神损害赔偿规范化问题”、“交强险分项限额是否应限额”、“关于交强险与商业险能否一并审理的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案件中多车致害的交强险理赔请款”、“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城镇城郊居民和农民待遇差别的问题”、“车辆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不一致时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等7个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研讨会上采取由课题研讨法官提出具体课题,阐述个人观点,然后大家发表意见、分别讨论,最后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点评的方式逐个进行。会上,分别征询了三个交警队、运输公司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徐京选指出,秦都法院调研工作之所以能走在全市、全省前列,这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搭建平台,正确引领干警的务实作风是密切联系的,秦都法院积极钻研司法理论并勇于指导审判实践的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他指出,由于成文法在很多方面不够明确,存在漏洞和模糊性,因此法院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很有必要。徐主任谈到,本次研讨会的氛围、规格和热烈气氛让人振奋。
最后,该院院长赵贤平对各位领导、朋友及所有参会人员表示了欢迎和感谢。赵院长强调,法官开展调研工作,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学习讨论是十分有益的,成立“研究会”的目的就是为全院干警提供一个调研的平台,通过开展调研活动实现“队伍精英化”、“案件精品化”。赵院长要求“研究会”要在学习方法上有所创新,将学习形式多样化,要带着问题学习,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开展调研工作,今年“研讨会”要着重在“创新调研方式”、“提升了调研品质”方面下功夫,争取创作出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的调研文章,为“学习型法院”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