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年我院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以执行机构为突破口,把执行工作提高到主要议事日程,成为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着力从制度管理创新上下功夫,解决执行管理过程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以此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提高法院的公信力。
针对在执行过程中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我们查找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预防在先,堵塞漏洞。在过去制度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制定了涉案款物发放制度。制度规定,凡执行标的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发放款物时,由合议庭组成人员研究决定,报执行局长审核;凡执行标的在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案件,发放款物时,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合议,执行局长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凡执行标的在50000元以上的案件,发放款物时,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合议,执行局长审核,报主管院长,上审判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将会产生积极和持久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