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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创新举措党组成员带头办案
作者:陈娥 胡雅丽  发布时间:2012-02-27 10:32:04 打印 字号: | |
  2012年2月24日,永寿县法院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院党组成员分配案件任务的通知》,要求分配给院党组各成员一定数量的办案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2年度目标考核。通知要求对案件任务按季度进行考核,未完成任务按照院内《差旅费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扣罚差旅费,完成或超办案件不予奖励;为了防止院内管理工作的弱化,通知同时要求,副院长每季度办案不得超过2件,纪检组长每季度办案不得超过3件。

  为了创新法院审判管理方式,促进法院审判质量提高,充分发挥院党组成员在审判业务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和指导作用,切实履行其管理职能,永寿法院经院党组会议研究作出了以上决定,以期对全院案件审判及全盘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