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审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一流法院,提升法院公信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旬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狠抓案件质量评查,2011年该院案件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巩固这一成果,旬邑法院全面安排部署新一年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决定从2月初开始,利用四十天时间对全院2011年度审结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判决案件以及全部执行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此次活动以广泛动员为原则,采取自查、互查、纠改、展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由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审阅、评析案卷。评查活动由审管办牵头,以各业务庭室为单位相互评查,并严格依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打分量化,评定等次,为了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体现真评实查、奖罚到位的特点,该院规定经过本次评查的案件,在上级法院评查中评为优秀的,奖励承办人、评查人各300元;被评为不合格的,每件处罚500元,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被处罚案件中,评查人对问题不指出、不提出纠改意见致被扣分的,评查人担责40%,纠改人担责60%。不重视纠改意见、纠改不仔细的,承办人全部担
目前,评查活动已进入至分卷、领卷的准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