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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李翔宇  发布时间:2012-01-13 10:56:20 打印 字号: | |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治本作用,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切实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深入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廉洁办案、公正司法的廉政文化理念,使廉洁意识和廉洁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用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内容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完善中心学习组党风廉政理论学习制度,每季度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2)建立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院党组、各党支部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各部门岗位特点,自觉进行检查对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落实,提高党内监督效果。(3)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教育,着眼防范”方针,对初任法官、、遴选法官和新进院的军转干部进行较为系统的廉政知识教育培训,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新任中层干部要在谈话时作出廉政承诺。(4)落实日常廉政谈心制度和警示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党组同中层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主管院长及时准确地把握分管部门廉政状况和思想动态,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谈心活动。对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法违纪干警及时进行警示教育。结合法官业绩考评和各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绩效考评情况,对末位(一般后两位)由分管领导和院纪检组进行警示谈话。

   2、结合法院文化建设,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对广大干警进行廉政文化教育。

  (1)依托图书资料室,建立廉政书架,精选廉政书籍资料,摆放书架突出位置,为干警推荐借阅学习,开展读书思廉活动,提倡读书修德、以德律己。(2)利用法院互联网和局域网宣传,在互联网上开设廉政建设窗口,对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宣传,利用局域网建立廉政教育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和廉政警示教育。(3)建立廉政文化橱窗和廉政文化长廊,通过专栏、展板、电子滚动屏、文化墙、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廉政文化,通过《咸阳审判》内刊和法院信息、工作简报、廉政专刊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法院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开展“六个一”活动。

  (1)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一次典型案例剖析。(2)举行一次廉政演讲比赛或廉政知识竞赛。(3)举办一次廉政文化书法、摄影展览。(4)开展一次廉政论文、格言警句征集活动.(5)举办一次廉政教育专题讲座。(6)开展一次以革命传统纪念地为场所的优良传统教育活动。

  4、加强同廉政监察员、法纪监督员的联络活动。

  (1)进一步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在查办案件中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宣传、联络、调研、督查作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在法院系统倡导清正廉洁的好风气。(2)通过召开座谈会、参加影响较大案件的庭审活动、发信息等多种形式联系法纪监督员,了解和收集群众对法院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把法院的廉政文化通过法纪监督员传递给群众,从而有效地促进司法廉洁,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5、建立健全岗位廉政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法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岗位职能定位和履职特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找准廉政风险点、关键节点和关键窗口进行风险类型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把廉政教育和廉政建设拓展延伸到审判、执行、人财物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院风险防控体系制度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樊云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机关党委、政治部、监察室负责人共同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日常工作。

  四、考核评比

  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提高广大干法官干警的的综合素质,倡导公平公正司法的良好风气,实现“两降一升”(群众上访数量下降、违法违纪数量下降、群众满意度上升)。把抓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促司法能力的提升和我院开展的无违纪、无错案、无上访、无积案的“四无”竞赛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各基层法院年报送党风廉政工作信息不少于12篇,本院各部门不少于3篇;各法院、各部门提交结合工作实际转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调研文章一篇;大型活动推荐节目加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创选评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