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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六个坚持 、六个牢固”全面加强调解工作
作者:姚宝民   发布时间:2012-01-11 15:58:1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旬邑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进一步拓展调解领域,完善调解制度,形成了全院“重调解、兴调解、抓调解”的工作格局,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实现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目的,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61件,审结3583件,结案率为97.87%。其中,调解结案2938件,调解结案率为8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为100%。2011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92件,审结780件,结案率为98.48%,其中,调解结案647件,调解率为82.92%。连续五年调解结案率居全市法院前列。

   坚持教育为导,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该院始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经验事迹感召人,深刻学习理解“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理念,是高效益审判的理念,是高水平司法能力的理念。从而,使法官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了“调解优先”,使“调解优先”原则成为法官干警审判工作中首选方式。院党组向全院干警提出了明确要求:“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为了使干警时刻铭记这一要求,该院将这作为“院长提示”,印发每一位干警;组织开展“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换位思考;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法官宣誓、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把明确的要求同日常的活动相结合,让铮铮誓言转变为广大干警具体的行动,让干警带着深厚的感情、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纷。

  坚持立案调解,牢固树立公正高效理念。为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及时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立案庭设立了立案调解室,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的资深法官担任调解员,对案情简单的案件随立随调,力求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些心、少误一天工。通过立案程序“过滤”后,对符合该程序能调解的案件,依法公正高效调解结案,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年来,立案调解室共调解案件152件其中,2011年共调解案件36件。

  坚持全程调解,牢固树立案结事了人和理念。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目的。该院始终坚持诉讼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每个环节上。在立案后组织开展庭前调解,在审理阶段开展“诉中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在执行阶段开展“执行和解”。同时,将“调解优先”原则延伸到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中,使大量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得到了调解结案,而且实现了审结率、调解率、执结率三个100%的好成绩,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巡回办案,牢固树立人民司法理念。“人民是法院的根、法官的根,法官是人们的服务员。我们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到群众中去,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接受得了方式,把司法的关爱与温暖送到百姓心间。”“司法公正不仅是判决书上的公正,而且应是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认可的公正。”这是院领导在干警大会上语重心长的叮咛,也是对全院干警提出的要求。近年来,该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坚持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借助群众的力量促进案件调解。同时,积极开展“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教师、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参与案件调解,并且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成了大量的案件得到调解,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明确提出相邻纠纷、赡养纠纷、涉及老年人、病残者的案件,必须去现场办理;典型案件必须在案发地公开审理。规定每个业务庭每月必须现场审理案件2件以上,院领导每人全年必须深入基层亲自办理案件4件以上。五年来,共组织巡回、就地开庭审理案件762件(次),组织旁听公民现场评议、征询意见491场(次),“五进”活动调解率达到92%以上,使司法汇集民情、民意、民智,宣传了法律,教育了群众,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坚持机制创新,牢固树立大调解工作理念。在审判工作中,该院积极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县司法局、县共青团、县总工会和县妇联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统一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诉调对接和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解决机制。同时,不断创新调解方法,灵活运用“六法”调解法(背靠背法、外力协助法、换位思考法、辩法析理法、亲情感召法、答惑解疑法),注重将善良民俗、方言文化引入调解过程,努力使矛盾纠纷得以调解解决,全面促进调解工作。

   坚持制度完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制度创新,是促进调解工作的动力。该院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每年年初都要认真调查研究新的调解考核指标,量化到庭,责任到人,坚持每月考核、每季讲评、每半年总结、年终奖评的考核机制。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重奖,对工作滞后的,不能评为先进,并且予以处罚。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利用“法官讲堂”,向全院法官干警传经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法官干警调解司法能力,促进了全院调解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