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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弱者主持公道
作者:郭?摇⒊露  发布时间:2012-01-10 09:38:36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月7日(周六),永寿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调解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原告吴风(化名)系一位孤寡老人,与被告李杰(化名)系邻居关系,2011年10月份,被告李杰新建门房三间,原告认为被告侵占了自己的宅基,找被告理论,被告否认;某天,天下雨时原告在自家院内挨着被告的房背处挖了一条引水渠,被告认为妨害了自己房屋安全,一怒之下打了原告,致原告肋骨骨折住院20多天,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原告吴风无奈起诉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庭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并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却遭到被告家人围攻,被告又以数字不实拒绝签字。经合议庭研究后,邀请村委会班子成员及三名村民代表参与重新进行了勘察,就地进行了开庭。庭后办案人员依据查证的事实对双方当事人作了细心的思想工作,被告在事实面前终于低下了头,向原告道了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赔偿了原告的医药费,并对侵占的宅基地折款500元予以补偿。

  吴老汉流着泪从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说,像我这样的孤寡老人,只有你们,只有法律才能给我主持公道。该案的处理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统一。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