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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党组对竞争上岗选拔出的六名中层正职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作者:王卫民 李翔宇  发布时间:2012-01-09 17:42:36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月5日下午,咸阳中院党组成员集体给即将走上中层领导岗位的六名同志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樊云代表院党组提出了五条要求。一是要自觉勤奋学习,增强领导能力,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二是要提高思想境界,勇于开拓创新,尽快开创工作新局面;三是要认真践行宗旨,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四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团结协作共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要保证清正廉洁,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小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依法行使职权,同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三是时刻牢记自己“人民法官”“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身份,公正廉洁行使好审判权。其它党组成员也分别对6名同志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勉励。

   六名同志均表示不会辜负党组和全院干警的期望,努力学习,扎实工作,身先士卒,团结带领本总部的同志圆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法院争光,为建设美好的新咸阳贡献力量。这标志着咸阳中院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中层领导干部的工作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咸阳中院党组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选准配强中层领导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中院党组认为,中层领导干部是院里的骨干,只有把中层领导干部选准配强了,才能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选拔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和公开公正的原则。2011年年中,部分中层领导干部退出了领导岗位,中院党组经过慎重研究,决定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来选拔中层领导干部。首先制定了详细的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咸阳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要求和咸阳中院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参与竞争的报名资格条件;其次召开了公开竞争演讲答辩会,邀请市委、市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与中院党组成员组成评审组,对参与竞争同志的演讲和答辩进行公开打分,显示了公开与公正;第三,由全院干警对参与竞争同志进行了不记名民主推荐,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实名推荐;第四,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对参与竞争同志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给出客观全面的评价;第五,院党组根据演讲答辩的得分情况和考察情况进行全面衡量,确定了拟任人选;第六,经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大同意并批准了任命。

  新的一年开始了。咸阳中院党组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带领全院干警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做好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建设现代化新都市、合谐新咸阳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市中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