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旬邑法院扎实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采取八项举措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28件,审(执)结1013件,综合结案率为98.54%,调解率为82.92%,执结率为99.29%,上诉率为3.36%,服判息诉率为96.64%,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成立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民庭庭长、行政庭庭长为成员,专门对全院调解工作进行不定期指导协调。将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调解工作考核指标量化到庭、责任到人,形成每月考核、季度讲评、半年总结、年终奖惩的考核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建立了立案前必调、庭审中必调、休庭后必调、判决前必调、执行中必调、“五进”活动中必调等调解机制。构建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与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共青团、县妇联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不仅依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还注重吸纳社会力量协助调解,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权威和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创新调解方法。灵活采用外力协助法、换位思考法、辩法析理法、亲情感召法、答惑解疑法、座谈评议法等各种调解方法,因案施策,科学化解矛盾纠纷。2011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92件,审结780件,结案率为98.48%,调解率为82.9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连续四年实现100%。
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该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今年对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安装了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软件,并依据最高院、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结合辖区犯罪类型、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情况制订了旬邑县人民法院量刑情节调整幅度表,对22类犯罪情节的量刑调整幅度进行了规范统一,六成以上刑事案件适用了量刑规范化程序,促进了量刑的公平、公正。同时,该院不断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成立少年审判法庭和青少年维权岗,探索社会延伸保护、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做法,加大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力度;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被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帮助他们尽早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2011年共受理刑事案件93件,审结91件,结案率为97.85%。惩处犯罪分子5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罪犯36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5人。
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推进社会管理进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生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督促其整改落实,促进社会管理进步,一年来,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6条。
深入开展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活动,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该院对审判工作“五进”活动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活动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将其纳入到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实行当月考核、季度讲评,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与群众权益保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有教育意义的,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案件等进行巡回审判、现场开庭;选择复杂的申诉信访案件,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等到当地举行听证,征询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开展审判五进活动165次,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92次。
扎实开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建立了评估、预警、防范、化解为一体的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慎立、巧审、快执”的六字工作方针,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办案风险综合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捍卫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及时跟踪和聚焦涉诉信访焦点问题,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坚持院长接待日、导诉台接访等制度和包案下访、巡回接访、判后回访等举措,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审判质量,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全年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15件,彻底化解15件。
建立法官驻镇工作站,主动服务基层管理。在全县14个镇(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变传统的“坐堂办案”为能动的“设堂办案”,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前移司法为民关口,开展“六个一”爱民服务活动,努力当好基层乡镇(社区)、村级组织和当地群众的“诉讼服务员”、“矛盾调解员”和“法律宣传员”,为基层社会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司法环境。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选择典型案件公开审理和宣判,召开刑事案件公捕公判大会和执行案件公开执行兑付大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活动,组装宣传车、散发普法资料、讲解法律知识,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