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礼泉县法院公开审理刘云海等13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作者:白轶卓  发布时间:2011-12-31 09:21:07 打印 字号: | |
  12月27日,礼泉县人民法院在礼泉县一中公开开庭审理刘云海等13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该案是礼泉县打黑除恶运动开展以来所破获的第一起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案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年中,被告人文长征(另案处理)为牟取经济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刘云海、王雄伟、杨阿宏、王锋等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暴力垄断控制礼泉县物流信息行业,聚敛钱财,共同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文长征为首,刘云海、王雄伟、杨阿宏、王锋、董航洲、闫朝锋等人为骨干成员,并有多人参加、积极干预货运物流纠纷,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从2006年至2010年期间,在礼泉县城关镇一带开设货运物流信息部,强制收取来往车辆的信息费,后该组织还向咸阳市其它地区及西安市发展,用电脑软件掌握车辆信息,用强制手段控制车辆配货,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还配置了刀具等管制器械作为作案工具,且组织严密,对参加人员、犯罪补偿均设有明确的“管理规定”。

  2006年以来,礼泉县公安局在发现以文长征为首的涉黑犯罪线索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2010年成功侦破这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涉黑犯罪案件,共抓获刘云海等犯罪嫌疑人13人。

  礼泉县法院以李选峰副院长为审判长、刑庭王鹏波庭长、刘晓婷副庭长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社会各界及部分人民代表、被害人及家属、被告人家属参加了旁听,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刘云海等1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系列犯罪案件是该县打黑除恶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礼泉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