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旧城改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和新的房屋征收条例的出台,各县区的旧城改造工作也相继展开。今年二月份以来诉至咸阳市两级法院因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加,对这类案件如何处理,各基层人民法院认识不一。对此,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2日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共同讨论此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如何依法妥善处理的问题,以便于形成统一的认识,依法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征收,共同推进旧城改造工作。
会上,市中院张忠玉副院长首先通报了市中院对于此类征收案件的受理、审判情况,并指出了全市两级法院要慎重受理此类案件,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量做到在诉讼之前就使矛盾得到化解。
会议由市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应文涛主持,他在通报了两起因房屋征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后表示,在咸阳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市中院立案庭将进一步加强诉前和立案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征收过程中产生了各类矛盾,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市政府依法进行房屋征收工作,为全市旧城改造工作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咸阳市委政法委何新春副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肯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几年来征收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绩之后指出,要从全局高度把握这类案件的处理原则,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征收与补偿法律政策规定;二是要在我市尽快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三是要创新理念和方法,依法妥善解决问题;四是要充分尊重民意,树立公权力机关在拆迁领域内的公信力;五是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
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旧城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对市中院从全市稳定大局出发,慎重处理此类案件的态度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并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中院信访办、研究市、行政庭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