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咸阳中院案件评查小组赴泾阳县法院,对该院2011年的案件质量进行了评查。
评查小组对抽取的50件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评估,从总体情况和具体个案问题出发,肯定了该院在案卷管理中的好的做法,案件质量比去年有大幅提高。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信息表、廉政监督卡、宣判笔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庭审笔录中未归纳争议焦点;合议笔录内容不够充分翔实;案卷装订顺序不规范等,反映出我院在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质量意识不强,精品意识和程序观念淡漠以及审判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中院审管办主任曹宝利发表了讲话,针对我院案件评查结果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增强责任意识,严抓案件质量,就存在问题集中整改,避免纠改的错误再次出现;第二,切实提高法官干警的审判水平和执法能力;第三,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案件科学管理水平;第四,高度重视此次评查结果,积极组织人力逐案排查,为迎接省高院的评查打好基础。
最后刘仲屹代院长用“敬业、认真、细致、专业、坦诚”总结了中院评查组的工作,向评查组成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表示要珍惜评查结果,认真抓好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刘院长对我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研究整改,对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查找问题并研究措施;二是要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水平,强化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全体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切实加强审判监督指导。要通过这次评查,总结经验教训,将审判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度的落实和整改上,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科学调度审判工作,明确各管理主体在质量管理上的责任,不断加强常态化的案件评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用严格有效的审判工作促进审判质量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