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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促和解 巧化纠纷扬和谐
作者:侯军伟  发布时间:2011-11-17 11:32:41 打印 字号: | |
  “青天大老爷,赶我入土能不能给我把钱要回来?”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坐在执行二庭的办公室里哭诉着。原来老人10年前把30000元借给亲戚杨某做生意,后来杨某生意亏损,无力偿还,老人多次催要均无结果,双方闹的不可开交,矛盾越积越深。老人一气之下将杨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杨某返还老人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为躲避执行逃往外地,家中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前几日,老人打来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杨某已经回家。得知这一消息后,院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前往杨某家中,可惜的是杨某并没在家。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考虑到双方的亲戚关系和长久以来的积怨,执行法官想到可以借助当地村委会来协调此纠纷。于是他们赶到村委会,向村领导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请村委会帮助做杨某的思想工作,劝其主动配合法院解决此案。

  在执行法官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11月15日,杨某和村书记、老人的委托代理人一起来到法院协商解决此事。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杨某答应积极筹款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49650元,余款老人自动放弃。当天下午,考虑到老人年龄太大、行动不便,主管执行的王哲副院长带领执行法官冒雨将49650元送到老人家中。接到钱后,老人失声痛哭:“如果不是你们,这笔债我还真要带到棺材去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本案能够顺利的执结,体现了我院近年来在执行方面,积极调整执行工作思路,追求执行方法创新。以法院执行为指导,多方位、多层次、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充分调动、发挥农村基层组织调解职能,力克执行难的新举措,为创建我院无执行积案法院做出贡献。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