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兴平市人民法院在本院大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西藏民族学院法学专业160余名学生参加了旁听。兴平电视台《法治兴平》节目组现场作了实况录像和采访。
兴平市法院代院长安腾若对开好这次观摩庭很重视,要求刑庭选好案件,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收到良好的观摩效果。法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完成了宣布法庭规则、核查相关人员身份、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等主要程序及内容,达到了预期目的。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如下:2011年5月19日晚,被告人李佐风因本村修路影响其休息遂电话联系负责修路的宋福建,说晚上要挡工程,宋福建让其给面子不要挡,李佐风同意。5月20日凌晨3时40分许,李佐风因混凝土搅拌机继续工作,电话联系宋福建让工程停下,宋未停施工,李便将施工的搅拌机挡停,宋福建打电话质问,二人发生争吵。后宋福建走向李佐风家欲跟其论理,李见宋向其家中走来,取出一把弹簧刀,在刚走到其家门前的宋福建左腹部捅了一刀,致宋福建胃贯通伤。弹簧刀被李佐风之妻夺下,宋福建被在场的施工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宋福建损伤经兴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属重伤,构成九级伤残。对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李佐风供认不讳,并当庭向受害人道歉,请求原谅,表示自己愿意承担并动员家人尽量多的承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经过合议庭合议,由于在法庭上双方就民事赔倍未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合议庭合议这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将择日宣判。
观摩庭结束后,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院长负责人侯明说,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书本、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得到转化和升华,对培养合格大学生至关重要。感谢兴平市法院院领导和刑庭法官对西藏民族学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学生徐宙超说:许多同学来自西藏,毕业后还要回到西藏工作,通过观摩庭参加旁听,收获大、印象深,大家决心不断钻研法律,学好专业课,为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建功立业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