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驻镇法官工作站成立以来,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诉讼外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发挥了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防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1年10月9日,旬邑法院驻职田镇法官工作站协助镇政府成功调处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群众的充分信赖。
门民(化名)是旬邑县湫坡头镇门家村村民,长期做建材生意,今年3月份,其因生意需要租赁职田镇职田街村民张峰(化名)位于职田街村广场的门面房一院,约定租期三年,年租7000元,合同订立之日,门民便向张峰交付两年租金14000元。在使用过程中,近期由于天雨关系,该房屋地基下陷,房屋多处出现严重裂缝,成为危房。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先后多次找合同双方当事人调解此事,由于门民做的是建材生意,房屋内货物堆积如山,搬运费用较大,所以要求张峰承担全部货物搬运费用,而张某则认为房屋成为危房,属自然灾害,自己并无过错,因此不同意承担任何费用,为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10月9日,镇政府在查处灾情时为了消除危险、化解矛盾,邀请驻镇法官工作室协助,以促使承租人门某搬出危房。驻镇法官知道这一情况后,及时前往当事人家中现场调处这起纠纷。
驻镇法官到现场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便从法律方面、道德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是双方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之后,调解人员趁热打铁,促使双方自行达成书面协议:约定门民于2011年10月30日前搬离该房屋,则张峰放弃3月1日至10月31日的全部房租,并退回门民已经交付的两年房租14000元,逾期门民未搬离该房屋,则应向张峰承担搬迁前的全部房租,该协议由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驻镇法官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心系民情、协助政府、化解民怨、保障民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