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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获县人大审议全票通过
作者:刘孝利  发布时间:2011-10-12 10:01:18 打印 字号: | |
  10月10日,在长武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长武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军代表法院向大会常委会报告了该院2009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与会委员的充分肯定,并以全票赞成获得通过。

  与会的委员们在审议报告时一致认为,2009年以来,长武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贯彻执行民商事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实现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的报告重点突出,主题鲜明,问题和不足分析到位,部署工作思路清晰,体现了服务大局的要求,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同时,委员们还就该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建议法院要进一步重视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大民商事调解力度提高调撤率、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针对委员们的建议,该院将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并予以落实。

  近年来,长武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密切关注县域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司法应对,重视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种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推动了经济建设;积极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重点处理涉及农村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关系、农民权益等方面的案件,保障了三农工作的顺利开展,民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切实做好民事调解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自2009年1月至2011年8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82件,结案1347件,结案率为97.5%。其中,判决结案452件,占36 %;调解撤诉结案792件,调撤率为64 %,上诉案件49件,上诉率为3.9%。
来源:长武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