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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两级法院迅速贯彻落实最高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王葆  发布时间:2011-10-11 10:30:35 打印 字号: | |
  10月10日上午,咸阳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参加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该院领导及全院中层干部、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和政工科科长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四川五个高院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经验和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以“方向明、思路清、措施好、效果强”总结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情况,同时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出了坚持“三个统一”,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搞好思想发动和宣传动员,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使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保成效等具体要求。

  会后,咸阳市两级法院立即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咸阳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全面、深刻、准确掌握最高院会议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上来。要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用理论指导实践,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具体办案过程中去,落实司法为民方针。要进行动员宣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和落实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有关工作,确保活动按时展开。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法院的指导,进一步加强研究、不断实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统筹,注重实效,找准切入点,确保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