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降低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权威。9月15日,咸阳秦都区法院召开了第三季度二审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评析会。该院审委会委员、涉案业务庭、监察室负责人及原承办案件合议庭成员参加了会议。
评析会上,审管办对第三季度发回、改判的7件案件进行了通报,各承办人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从实体、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找出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中程序上的问题主要有:因送达问题,使当事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遗漏当事人或没有追加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实体上的问题主要有:对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认识错误,导致认定事实有偏差;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供新证据,使案件事实发生变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院长赵贤平强调指出,开展案件评析会的目的是通过评析被二审发回、改判的案件,查找办案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办案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执法水平是行之有效的。
赵院长最后指出,一是要不断加强法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把握全局的能力,树立案件“精品意识”,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二是要强化法官诉讼指导及判后释明工作,提高当事人防范诉讼风险的能力;三是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节约审判资源,达到降低发改率,提高服判率的目的;四是要建立健全“发改案件评析制度”,按季度召开评析研讨会,对于发改案件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于一审确有错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以案例评析形式下发业务庭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