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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家门口遇横祸 法官调解当日获赔偿
作者:程保理 黄晶  发布时间:2011-09-14 09:17:34 打印 字号: | |
  9月8日,咸阳市秦都区法院陈杨寨法庭审理终结了郭玉诉关宁(均系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使在自家门口遭遇车祸的郭老太太当天就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原告郭玉在泾阳县太平镇大魏村自家门口过马路时与被告关宁驾驶的陕AB2550D小轿车相撞,致原告受伤,后被送往核工业215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1166.1元,被告已支付22563元。此交通事故经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被告关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郭玉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

  陈杨法庭程保理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为妥善解决纠纷、尽快为老人讨要剩余赔款,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开导。经过不懈努力,被告关宁终于被程法官司法为民,化解纠纷的情怀所感化。9月8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关宁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3500元,并于当日向原告交付了赔款。

  年近七旬的郭老太太在收到赔款时,激动不已,连连称赞“你们真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好法官”。
来源:秦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