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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寻找切入点 成功修补兄妹情
作者:李亚维  发布时间:2011-09-06 09:23:51 打印 字号: | |
  2011年9月1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兄妹三人最终言归于好。

  2011年元月23日,已故老人孟恒与三个子女孟娥、孟君、孟霞协商后,立下名为“遗嘱”的遗赠抚养协议,协议约定:从2011年元月23日起,孟娥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老人过世后,其全部财产包括西北橡胶厂房产全部归孟娥所有。2011年3月1日,孟娥因琐事与父孟恒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回西安家中散心,当晚孟恒向孟君、孟霞电话控诉遭孟娥“遗弃”,随后被气愤不已的孟君接回家中照料。面对兄长“遗弃父亲”的指着,孟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兄妹互相指责,漫漫演变成辱骂。眼见亲人变成仇人,孟恒一病不起,为照顾父亲,孟君辞去工作,致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生活困境。孟恒在弥留之际,请人代书遗嘱,对财产进行重新处置,将西北橡胶厂房产留给孟君,并“特别交代,孟娥身体不好,望孟君和孟霞极尽全力去关心她。在需要的时候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尽到兄妹手足之情”。2011年4月15日孟恒去世,2011年5月3日,怨气未消的孟娥以孟君为被告,孟霞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孟恒房产。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认为自己的遗嘱合法,对方的遗嘱无效,各执一词,多名证人证言出入较大,使得案件越发复杂,庭审结束后,兄妹互相攻击,谩骂,双方矛盾不断激化,致使调解工作无法入手。

  就在案件几乎陷入僵局时,承办法官注意到,案件第三人孟霞始终沉默不语,于是承办法官与孟霞进行了单独谈话,在谈话的过程中,细心寻找本案调解切入点。在交谈中,孟霞出示大量住院发票,证明孟恒在西安住院花费76800元,咸阳住院花费20000元均由自己支付,后期父亲丧葬费自己还给过孟君10000元。本想自家经济条件较兄、姐好,不想让兄、姐分担,谁料两人在父亲去世未满百日就闹上法庭,甚为心伤,并明确表示,本案调解,自己就不要求分割遗产,也不要求孟君、孟娥分担自己已经为父亲支出的费用,若不然,要求依法分割遗产、分担债务。

  承办法官将孟霞出资情况及其对办案的处理意见转告孟君、孟娥后,两人诧异不已,不再争吵,各坐法庭一角,低头陷入沉思。承办法官紧抓当事人心里变化,从兄、姐对小妹应有的表率作用到本案孟霞的大度无私;从老父最初对孟娥的控诉到最终“特别交代”的“全力关心”;从传统的养子送终观念到继承的法律规定……。最终孟君、孟娥在小妹孟霞的陪同下,默默离开法院。

  2011年8月11日,孟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作出(2011)咸秦民初字第01578号民事裁定书,予以准许!(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秦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