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案件质量,推动下半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8月29日,长武法院召开了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焦鹏,副院长焦志英等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全体审判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焦志英主持。
会上,各庭室负责人首先对其庭室近三年来民商事收结案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提出今后整改措施。随后,院领导就其分管庭室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点评。座谈会上法官们踊跃发言,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婚姻家庭类纠纷等案件在审判实践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如: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农村建房人身损害案件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如何确认婚姻家庭案中一些特殊的财产或收益属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等等,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处理办法,并相互交流在办案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最后,焦鹏院长肯定了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并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养。新法律法规频繁颁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案件处理难度日益加大,因此,法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其驾驭庭审的能力,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法官的审判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建立调解、和解机制。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用审判调解、执行和解的方式力求达到和谐诉讼的目的。三是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范围,有效地提高民商事审判过程的透明度。
通过召开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法官们交流了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并从全局上了解本院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的情况,进一步增强办案法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为今后长武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