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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践行群众路线亮点频显
作者: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1-08-31 09:40:43 打印 字号: | |
  7月以来,武功法院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重视关注群众的司法感受和司法新需求,不摆花架子,更加自觉地把“群众”二字融入到司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亮点频显,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立案审查阶段体现“一站式窗口服务”。该院针对基层群众法律知识少、诉讼能力差的状况,在立案审查阶段加强了对群众诉讼指导工作,印发诉讼指南、风险提示、权利义务书,保证诉讼群众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目前,在该院立案大厅里,座椅、书写台、供当事人查询的资料、电话、格式诉状、常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一应俱全,群众可以享受到包括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在庭审宣判阶段体现“全方位释明告知”。该院注重加强庭审宣判时法官的释明、释疑、告知义务,通过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和证据进行适当的提醒、修正或催促及全面准确的告知法院载判形成的依据等方法,帮助涉案群众理清诉讼思路,明确参与诉讼的方式方法和重点,帮助群众消除疑虑,让群众的“官司”赢得理直气壮、输的明明白白。7月份至今,该院办结案件170件,无一缠诉缠执,群众对法院工作很满意。

  在诉讼效果的把握上体现“案结事了”。该院要求全体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把涉案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不急功近利,不就案办案,在当事人各方处于尖锐对立状态时,要多做沟通、协调工作,特别是要穷尽“调解”、“和解”的方式和方法,力求彻底、有效地解决争议,实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

  7月份至今,该院办结民事案件141件,调解结案件达87件,调解率为62%,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在诉讼机制完善上为群众寻求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便利”。该院针对大量的纠纷为小额的、简单的特点,健全和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保证纠纷解决的低成本和高效率;完善司法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相整合,改善司法解决纠纷的效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具有特定情形的当事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减免缓交诉讼费等,保证普通群众能够方便地“接近正义”。

  7月份以来,该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85件,为特定情形当事人指定代理人2案,减免缓交诉讼费3224元。五是在审判作风改进上体现践行群众路线的“主动性”。该院把解决司法过程中忽视群众工作、不愿意做过细的群众工作等问题作为改进审判作风的重点,下发了在司法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实施意见”,并通过开展群众观大讨论、大整改,增强了法官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目前,该院广大法官干警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时刻注意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到了谦逊、文明、庄重、不偏不倚、刚正不阿,以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对法官法院的信任。
来源:武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