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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执对结巧调解 握手言和化干戈
作者:周密霞 康亚妮  发布时间:2011-08-31 09:32:33 打印 字号: | |
  8月16日,乾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与执行一庭紧密配合,将诉争三年多的两起相关联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至此,跨越礼泉、乾县两地的当事人终于将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2002年,乾县人许某将自己承包本村的100亩土地转包给礼泉人黄某、袁某经营。后因国家对耕地实行补贴政策,对补贴应由谁领取双方发生分岐,及黄某、袁某不给许某为其垫付的树苗款,许某因此强行耕种黄某、袁某承包的80亩土地并损坏水井设施。2009年年初,黄某、袁某将许某起诉到本院,乾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合法有效,许某应向黄某支付违约金15000元并赔偿水泵一个。许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随后黄某、袁某向我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11年3月,许某又以黄某、袁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支付土地承包费25000元并承担违约金。经查,黄某、袁某未交承包费是因为土地所有人即许某所在村委会已将该土地承包给了第三人。承办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扩大案件调查范围,主动下乡入户调查取证,先后走访了许某所在村的群众代表及新的承包人,搜集村委会张贴公告的情况,核实有关案件细节。考虑到本案与前一执行案件的特殊关联,承办法官与前案执行员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分别给许某及黄某、袁某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许某放弃了诉讼请求,前案的执行申请人黄某、袁某撤回了执行申请,双方都十分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