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2010年“11.5乾县灭门案”,8月25日上午11时许,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东升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东升因家庭经济拮据,产生抢劫乾县马连镇街道李某家收粮门市部的念头。2010年11月5日凌晨,杨东升揣上菜刀,戴上手套,从李家屋顶南边的窗户翻进李某家,潜入南边房间伺机作案,被李某的儿媳康某发现大声呼救,李某的儿子听到呼喊,从坑上坐起来,杨东升恐行迹败露,便手持菜刀向李某儿子头部乱砍,又将呼喊的康某砍伤。李某和妻子周某听到叫喊从北边卧室出来查看时,和杨东升在门外过道相遇。杨东升为了逃脱,又持刀朝李某及妻子周某乱砍。杨东升在持刀行凶过程中,不慎将菜刀跌落在地上。在李某夫妇、儿子与杨东升争抢菜刀中,菜刀又被杨东升抢到手,杨再次持刀行凶,朝李某家三人乱砍数刀,将三人砍倒在北边卧室内。并对坑上哭叫的李某一岁的孙女头部连砍数刀,又进入南边房子对儿媳康某乱砍,将康某的两手腕砍断。杨东升见康某不再挣扎,又进入李某夫妇卧室内乱翻,寻找钱财。在听到大门外有摩托车声时,杨东升从后墙爬上房顶逃走。凌晨5时许,杨东升逃回家中,将作案时所穿的衣服、鞋、手套全部焚烧,将作案工具菜刀扔进家中的化粪池内,乘车逃往西安。11月8日傍晚,杨东升从西安潜回家中,9日上午,在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法医鉴定:李某、妻子周某及儿子死亡;儿媳康某及孙女系重伤。李某之女因在西安打工逃过一劫。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东升以抢劫为目的,翻墙入室,作案中为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杀人灭口,持刀杀人,致三人死亡,两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之女请求民事赔偿667636.0元;李某儿媳请求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各种费用541787.81元。
庭审中,被告人杨东升当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