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咸阳中院深入秦都区玉珠社区对一起“高考招生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程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判处被告人白少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处被告人白晋峰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处被告人何世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被告人刘程程等五人违法所得1478000元发还被害人。法官现场向社区广大群众宣传高考招生的程序,提醒广大群众以防上当受骗。
2010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刘程程、张斌在咸阳世纪大道鸿基酒店内叫来张娜、唐卫国、唐文景、鲁玲玲、刘栋(另案处理)帮忙,让其五人使用假身份。由唐文景假扮西北政法大学王翰副校长做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唐卫国假扮招生的刘老师负责签署协议书和确认书,张娜假扮唐静做学生的注册登记,鲁玲玲假扮送学生到军训基地的王老师,刘栋使用假名李明涛在外接应。当日张斌又在咸阳租用小轿车和中型面包车两辆。 20日早7时,被告人刘程程、张斌、唐卫国、唐文景,张娜、鲁玲玲和刘栋共七人从咸阳出发到西北政法大学校区内,在公安学院一楼的综合办公室内进行招生。同时被告人白少江雇佣临时人员时密收取十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共计55000元,后窝藏其家中。被告人刘程程、张斌又在校园内和租用的车辆上收取张禹、赵钰心、曾政林等十名家长建校费共计1423000元。晚19时许,七人逃跑至咸阳体育宾馆310房间,刘程程给唐卫国、唐文景各分得一万元,给鲁玲玲分得二万元好处费。刘程程、张娜等人在撕毁未使用完的协议书、确认书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缴获现金1423679元,西北政法大学公章四枚、电脑、手机、银行卡、密拍器、假身份证等。9月22凌晨1时许,被告人白晋峰、白少江、何世明给刘程程打电话索要招录学生的每人三万元,后被秦都公安分局民警在咸阳机场民航大厦门口将三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程程、白少江、张斌、白晋峰、何世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程程、白少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被告人张斌、白晋峰、何世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属从犯,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每当高考时,全国都会发生高考诈骗案,且大部分被害人均为外地考生和家长,如本案的被害人均为外省的人员,骗子捉住被害人对当地的招生情况和大的社会环境并不了解,而且因为身处异地与所托请办事的人基本都不是直接关系,而是在求学心切的焦急心理下通过朋友,或者通过朋友的朋友找到的所谓的“有办事能力”的人,具有相当大的盲目性,以至于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可乘之机,最终上当受骗。对此通过本案告诫大家提醒考生家长在高招期间多了解国家关于高招的政策和要求,不要相信任何人没有根据招生。要坚信高考制度的权威性,相信高考录取的规则,高校招生绝不可能有中介机构及代理人,不可轻信机动名额及特批招生指标。要加强防范意识,擦亮眼睛,摆正心态,摒弃侥幸心理。只有这样,才能不给招生骗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