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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自查自纠
作者:马晓琴  发布时间:2011-08-08 10:08: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实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旬县法院党组决定在8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学文件、摆问题、提措施、求实效的活动原则,重点解决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领导重视,认真进行自查。全面系统地落实和贯彻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是旬邑县法院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通过召开院务会、庭务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及时传达院党组要求,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自查自纠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全体干警对照《公务员法》、《法官法》、《法官道德行为准则》、“五个严禁”等政策法规,重点查找自己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等行为。

  建章立制,监督权力行使。围绕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诚实守信等六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评选出廉政工作先进个人,并由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向全院及家庭发出家庭助廉倡议,在全院营造“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的良好氛围。按市中院要求,对全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有效回应群众的司法关注。

  务求实效,认真进行整改。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各庭室针对自身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特别是审判业务部门,围绕如何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定具体的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到位。同时,由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的中层正副职、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在职干警逐一进行廉政谈话,主要围绕干警廉洁自律自查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内容进行,做到人员一个不漏;由党组根据监察室和立案庭提供的被投诉较多的人员名单,讨论确定需重点谈话的对象,由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廉政谈话。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