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建军节,秦都法院执行法官赶赴陕西咸阳纺织机械厂抗美援朝老战士吕兴盛家中,将3万元案件款交付到老人手中,吕兴盛老人连声说“谢谢、谢谢,辛苦你们了”。
吕兴盛与他人民间借贷案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躲避,一直未能有效执行。经过不懈努力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执行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执行回案款3万元。考虑到吕兴盛老人年已80多岁高龄,行动不便,于是执行人员将案款直接送到吕老家中。
近年来,秦都法院坚持涉军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的原则。对涉军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及时执行,受到涉案军人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