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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四项举措规范判后释疑工作
作者: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1-08-01 16:07:45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全力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的疑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降低上诉、上访率,七月份以来,武功法院以“一加强、二设定、三明确、四严禁”为举措规范判后释疑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一加强”即加强对判后释疑工作的组织领导。该院针对年初以来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组织不严密、指导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完善组织机构上给力,除院领导为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还将各业务庭庭(副)长纳入领导小组之中,同时将纪检、政工、廉政监察员中的三名同志纳入成员序列,从而形成了一个领导挂帅、业务庭参与、集上下沟通与指导监督考评为一体的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设定”即设定判后释疑主体和形式。该院设定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为判后释疑工作的主体,释疑时根据实际情况,由案件承办法官、执行法官分别或共同答疑,必要时,由庭长、分管院领导负责答疑;该院设定释疑以当面口头形式为主,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采取电话、传真、书面释疑等方式进行,运用释法明理、典型分析、辩证逻辑、换位思考和利益衡量等方法,融合法、理、情,用人民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裁判理由,释疑过称中要记录载明来访当事人基本情况、来访时间、疑问要点、释疑内容和当事人信服情况等主要内容,并有答疑法官、被答疑人、记录人的签名或盖章,答疑记录存档备查。 

  “三明确”即明确判后释疑的三类重点案件。一是因涉及民生等问题要求及时立案、审理、执行,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案件;二是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关注的案件或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督查督办的案件;三是上访或群体性诉讼的案件。要求法官对涉及以上三类释疑案件,必须主动与当事人约访,认真做好相关法律释明工作,确保案结事了。 

  “四严禁”即:严禁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待释疑;严禁无故拖延推诿释疑;严禁释疑工作过程中的生、冷、横、硬、推情况;严禁释疑不廉行为。该院承诺:对出现以上或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廉政监察员反映或举报信箱投诉举报;同时,院释疑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定期主动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通过电话联系案件当事人,回访了解判后答疑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进行违纪处理,并把服判息诉率等判后释疑效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来源:武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