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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打的殴打司机 自行开车肇事领刑
作者:王亚秦 任凯荣  发布时间:2011-07-26 09:22:42 打印 字号: | |
  喝醉酒打出租车不成殴打司机,借司机报警之机开着出租车逃跑,开出车后不到两公里发生肇事。7月21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驭罪判处被告人刘建忠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2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刘建忠在醉酒的状态下,在咸阳人民路八厂门口欲搭乘陕DT0069号出租车,遭到司机拒绝,刘建忠便与司机发生争吵,不让出租车离开。刘建忠借司机下车打电话报警之时,将出租车私自开着向西逃走,行驶不到两公里路段时撞到分岔路基上,致使车辆严重受损。后被路过的出租车司机从车内拉出后,刘建忠又继续搭乘另外的出租车向北离去。凌晨3时许,巡警和群众在文林路转盘将刘建忠抓获。经检测刘建忠血清中酒精含量为137mg/d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建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城区主要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渭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