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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干部任用重民意、重程序、重实绩
作者:雷向阳  发布时间:2011-07-26 09:06:38 打印 字号: | |
  三原县人民法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凭实绩用干部、靠贡献定位子的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重公论、重民意、重程序、重实绩,对拟任用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综合进行考查,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

  干部选拔重民意。根据工作需要公布空缺职位和任职条件,按照职位需要,分职位精心制定推荐条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差额推荐,实行公推公选。根据公开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进行差额票决,当场公布结果,确定拟任人选。

  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关。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把好民主推荐、考察评价、讨论表决等关口,在各个环节中充分体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真正做到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高、可信度高,有效地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该院拟任人选测评优秀率、组织部门考核通过率、人大任职通过率均达到了100%。

  实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该院规定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通过考试,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把好干部任用廉政关,进一步促进了干警知廉、学廉、促廉、用廉。
来源:三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