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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诚促和解 司法为民暖人心
作者:郑军 任伟  发布时间:2011-07-13 11:01:30 打印 字号: | |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而车主又不积极配合,导致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此类案件将给法院调解工作造成困难。7月11日,秦都区法院立案庭“交通事故案件速裁室”任伟法官用热心和真诚妥善化解了陈芳?化名?诉董强?化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本案伤者陈芳是幼儿园的舞蹈老师,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加之车主董强又不积极配合,导致陈芳情绪异常激动。任法官受理该案后,针对此情况,多次到伤者家中安抚,并给车主做工作,使这一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圆满调解,并及时将赔偿款送到伤者家中。

  2009年5月13日7时20分,被告董强?化名?所雇司机王林?化名?驾车沿渭阳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民生十字,与由北向南推自行车的陈芳相撞,致陈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司机王林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车主尚能积极配合,但当得知陈芳有可能留下残疾后便避而不见。陈芳由于事故伤及腿部,当陈芳得知自己需要再次手术且可能留下残疾,将结束她热爱的舞蹈生涯时,整天泪流满面,精神几乎崩溃。对车主和司机异常气愤,加之车主推拖责任,造成双方矛盾激化,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妥善化解这起纠纷,任法官向院领导汇报了相关案情并共同研究化解方案。多次上门到陈家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热心和真诚温暖陈芳受伤的心。之后她又多次寻找车主,并告知车主采取积极态度,勇于承担责任,争取伤者的谅解,协商解决。在任法官耐心地辩法析理之后,双方情绪已基本稳定,车主同意调解,并答应积极筹钱。5月5日,任法官带着董强再次到陈芳家中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董强一次性赔偿陈芳550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第三天办案法官将赔偿款送到陈芳家中,陈芳接到案件款时激动的热泪盈眶,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来源:秦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