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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反目为房产 法官调解续亲情
作者:李亚维  发布时间:2011-07-13 10:49:22 打印 字号: | |
  2011年7月7日,秦都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产分割引起的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四位年过5旬老人亲情得以续写。

  2002年2月17日,老人华清栋乘三个儿子回家过年之际,就老人及其亡妻所有肖家堡村50号房产签订《房产分割契约》,就当时的房产进行了处置,协议约定后院7间房给长子华永,前院四间房及前院给次子华战勇,补偿三子华高社5万元,老人在世时对所有房屋有居住权、管理权、出租权和收益的使用权,约定将使用权证过户至华永一人名下。2006年,老人将前院房屋拆除重盖,直至2008年4月9日去世,未就新盖房屋进行处置亦未留下遗嘱。2009年3月9日,长子华永,次子华战勇签订《转让房产协议》,将前院房屋院子转让给长子华永。2011年3月1日,三子华高社以长子华永,次子华战勇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老人2006年新盖房产,同年4月24日,长女华新爱申请加入诉讼。        

  庭审中,双方四位当事人各执一词,案情越发变得复杂,眼看几位老人的矛盾加剧,亲人反目,针对几位当事人都是年过5旬老人的特殊情况,办案法官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老人更是看重亲情,判决只会加重当事人的感情伤痛,调解是最好的解决途径。法官先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法,分别和老人谈心,找准他们个自的纠结点,逐个击破,再使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化解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四位老人终于华干戈为玉帛,和好如初。

  原告华高社、华新爱同时提出撤诉申请,本案终于尘埃落定。
来源:秦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