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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四化”工作法赢得人民调解组织好评
作者: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1-06-14 14:53:27 打印 字号: | |
  为了力促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今年4月初,武功法院以及时化解纷争为出发点,推行实施“四化”工作法,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支持力度,积极搭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

  指导调解制度化。该院完善了调解指导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将业务庭庭长、副庭长和资深法官纳入调解工作组成员序列,同时明确了指导人民调解应当遵守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并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庭,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硬性指标,对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指导形式多元化。该院针对人民调解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法律法规的运用以及各类热点、难点事宜,通过集中授课、案例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业务指导培训。除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外,还采取了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现场观摩庭审、免费赠阅法律书刊等措施,丰富指导形式,拓宽指导渠道。

  诉调对接规范化。该院在立案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向当事人释明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告知诉讼成本和风险,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暂缓立案,先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即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协议书。通过诉调对接,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

  沟通协调经常化。该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司法局、乡镇政府、司法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分析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问题,通报民事案件信息和纠纷排查情况,总结协作经验,实现信息共享。同时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法官担任辖区调委会的指导员,定期深入到对口的人民调解组织,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截止目前,该院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32起,无一反复.
来源:武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