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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社区巡回审判 普法教育百姓欢迎
作者:黄晶  发布时间:2011-05-31 11:05:12 打印 字号: | |
  5月26日上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法庭在咸阳市金泰丝路花城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明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现场有近40余户业主参加了旁听。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原、被告达成购房协议,由被告购买原告房屋,被告在原告担保下向银行办理了按揭。但被告借款后未按约定归还贷款,原告代为还款后,向被告追偿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房款186620.16元及利息。在庭审中,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于10日内付清欠款本金186620.16元及利息。

  庭审结束后,法庭向旁听群众发放征询意见建议表,主审法官针对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旁听业主进行了普法教育。旁听群众表示,法院采取法官进社区开庭审理,通过真实案件进行法制宣传的方式,形象生动,群众非常欢迎。参加旁听使他们更深入、形象的接触法庭,知晓法律,并希望法院在今后工作中,把更多贴近百姓生活的案件搬进社区审理。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