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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法院党员公开承诺做到“四个注重”
作者:刘志辉  发布时间:2011-05-13 10:08:43 打印 字号: | |
  泾阳县人民法院在“三万两千”活动和“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中,把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作为确保两项活动取得实效的前提和基础,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实行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制度,对承诺要求不高、工作措施不具体、内容空泛高调等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责令重新承诺,切实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实践性要求,防止降低标准。泾阳法院结合审判实际,明确了党员“六个好”和“三个高”承诺标准,即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开好每一个庭、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解决好每一起信访案件。要求做到调解服判率高、审执结率高、群众满意度高。在理论学习、岗位工作、服务群众、遵纪守法、改进作风等五个方面作出承诺。同时,突出院领导干部高于一般党员,庭室负责人高于一般法官干警,真正做到实践有目标,争先有方向。

  注重结合审判管理要求,提高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泾阳法院对一线办案的法官党员,按照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的指标要求,对结案率、调撤率、上诉率、发放率、信访申诉率、息诉服判率、案件质量优化率等重要指标作出公开承诺,努力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上拿出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注重访民意听民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泾阳法院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院领导下基层、法官干警下基层与群众交朋友,广泛征询意见建议、便民利民、提高工作质效等方面的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注重做到公开、强化工作监督力度。泾阳法院把每位党员作出的承诺事项以及实现承诺的各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向当事人和群众公开展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对群众的反映及时分类办理,及时回复,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