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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到农村 以案讲法效果好
作者:陈 丽  发布时间:2011-05-05 15:37:45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法制宣传。5月3日,秦都区法院民一庭在秦都区马庄镇政府所在地,公开审理了原告刘峰、刘保德诉被告李超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并在庭审结束后,征询了旁听群众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为了充分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快捷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秦都区法院法官们“零距离”接触群众,积极解答旁听群众法律问题,同时,询问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在农村开庭,以案讲法,了解社情民意,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取得了开庭与普法有机结合的良好效果。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