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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扎实开展“我做一周村官”活动
作者:王鹏  发布时间:2011-05-04 11:08:44 打印 字号: | |
  • 张忠玉副院长(左一)慰问群众胥春勇
  • 张忠玉副院长(右二)和范立新专委(左二)在贫困群众薛社教家慰问
  为了扎实开展省法院“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和咸阳市委“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增强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咸阳中院“我当一周村官”活动第一批第一组十一名干警由该院张忠玉副院长带队,于4月底进驻兴平市南市镇史名村开展工作。

  史名村位于兴平、礼泉、乾县三县交界处,全村960余户4000多村民,其中贫困户96户。村里基础设施较差,村间道路未修,吃水不便,上学条件也非常艰苦。

  进入该村后,张忠玉副院长立即带领驻村干警深入村民家中,详细了解了该村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并就村民涉法涉诉问题为他们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驻村第一天,该村村民南建峰来访反映其案子执行款一万余元经礼泉法院判决后十多年得不到执行,生活一直很艰难。张忠玉副院长和范立新专委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当天下午就赶赴礼泉法院,了解情况,联系相关办案人员督促解决执行问题。为做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组联系该院少年法庭,与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以该院少年法庭所审理的一件真实案件为题材在史名村小学进行了一次模拟开庭,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4月24日,咸阳中院樊云院长利用周末到史名村看望了驻村干警,并就该村基本情况和学生上学条件进行了实地察看。在听取了张忠玉副院长汇报后,当即指示:一是张忠玉副院长加紧督促礼泉法院,务求用最短的时间妥善解决村民南建峰的执行问题;二是即刻统计学校需要多少桌椅,回去后就落实全部更换,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较好的读书环境。

  驻村期间,十一名干警还自发向该村自小双目失明、无正常生活能力的村民胥春勇和生活极为困难、家庭条件困苦的村民薛社教捐款1000余元。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