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三原县法院独李人民法庭调解处理了一起拖欠长达十余年债务纠纷,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程浩于1997年在信用社贷款2000元借给被告于军,后被告于军一直未预归还,多年以来,原告程浩为了催讨此款四处奔走,经过十几年的不断追讨仍未有结果。年近八旬的程浩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受理后,三原法院独李法庭详细的了解了机关情况,因被告居无定所,遂各方查找,最终在辖区内一户村民家中找到了被告于军,通过反复给其做工作,宣传法律,被告表示同意还款,并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一拖欠长达十余年的债务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满头银发的程浩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