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正确领导下,执行工作连创辉煌,2008年被省高院表彰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2009年被省高院表彰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0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该院在注重执行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筹划部署、抓执行干警队伍建设。
2011年4月21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全国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地学习王胜俊院长和省院安东院长的讲话,提高执行干警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检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确立“六项措施”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执行部门每周一例会,安排部署工作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加,讲评工作,提出遵守办案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并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重大执行案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的案件,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登记。执行部门廉政监察员每月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对执行款物的保管及兑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执行“五进”工作和“万名法官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走访案件当事人,了解人民群众对执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信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