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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务实创新 多措并举 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
作者:樊宝云  发布时间:2011-04-25 15:43:56 打印 字号: | |
  2010年以来,旬邑法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审查监督规定》、《申诉信访规定》),努力提高五率(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自动履行率、息访率),达到了三个统一(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转变执行理念,健全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措施,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无执行积案法院”目标。

  高度重视早部署,为创建活动打下坚实基础。2010年1月19日,安东院长在向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检查验收小组汇报工作时,提出要在全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旬邑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了解执行工作实际情况,该院党组一班人先后深入乡镇、深入企业、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办案一线,就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2月23日,省高院部署开展“创建”活动,该院党组立即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要求执行工作必须“干在实处,走在前头”,具体规定了四条原则:一是“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必须完成且要高于全省的标准,实际执结率要达到80%以上,要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二是将“创建”活动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指标都量化、细化,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连带负责,重奖严罚;三是“创建”活动由立案庭、审管办按照标准从严从实考核,从严从细评查,与各庭办案经费挂钩,与评优树模挂钩;四是全员参与执行,全院支持执行,包括党组成员在内,人人都是执行员。与此同时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3月25日,该院隆重召开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动员会暨执行工作联络员聘任会,市中院陈利平院长专程前来参会并作了重要指示。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周密安排、抓早动快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及时汇报县委,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执行工作打胜仗,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的关心支持是关键。该院将“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随时向县上各位领导汇报,得到了各位领导和各部门在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海峰同志不仅从宏观予以有力指导,更从微观予以大力支持。咸旬高速征地范围广,补偿纠纷多,为防止发生群体性诉讼,产生新的执行难案,董书记未雨绸缪,安排政法委维稳办牵头,组织相关乡镇在分配补偿费前主动咨询法院,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正因有各位领导、各个部门长期的鼎力支持,旬邑法院执行工作才不断迈上新台阶。

  树立大执行理念,全员、全程给力执行。执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旬邑法院从源头抓起,树立人人都是执行员的理念,立案时提醒执行、审理时考虑执行、判决时想着执行。一是立案时实行风险提示,协助当事人及时做好诉前保全,灵活运用法律,对诸如交通肇事等事实清楚,申请人特别困难的当事人,适当变通保全抵押方式,防止可供执行财产的流失。二是审理中考虑执行,发现财产线索,快速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三是对难以调解的案件,判决时想到执行,尽可能从利于执行的角度依法判决。在立、审、判三个环节,对不负责任出现失误而导致案件难以执行的,进行责任倒查。四是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提高自动履行率。该院与县司法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拓宽调解领域,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加强调解经验交流,表彰调解工作典型,从而形成了重调解、兴调解、奖调解、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连续六年来,该院调解率一直名列全市前茅,自动履行率达到62%。这些措施使人人肩上有担子,形成了人人参与执行、个个时时关注执行的全方位执行工作格局,从根本上减少了执行案件,防止了可供执行财产的流失,从源头上缓解了执行压力。

  多措并举抓落实,强力推进创建活动。推进执行工作贵在落实,旬邑法院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院党组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分案到庭、责任到人,确保了个个案件有人抓、各个阶段有人管。二是舆论先导,形成攻势。院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邀请电视台报道执行款物兑付大会、公开处理大会、跟踪报道典型案件执行过程、曝光赖账户;组装宣传车、张贴标语;积极撰写通讯稿件,在《人民法院报》、《西部法制报》、《咸阳日报》发表报道执行活动的稿件16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省院、市院网站发表调研、通信37篇,这些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执行工作,形成以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荣,积极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也使执行人员养成了勤思考、善总结的好习惯,提高了执行人员理论水平。三是用足执行措施,依法严惩,形成威慑。对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移送公安机关坚决移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召开执行公开兑付大会2次,公开处理大会1次,公开兑付370万余元,公开拘留5人次。2010年该院共拘留13人次,拘传37人,对4人予以罚款,并根据个案情况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训诫等措施,处理了一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赖账户”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使赖账者受到应有的制裁,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司法权威,打出了执行声威。四是开展“飓风行动”, 采用“蹲点守候”、“凌晨出击”、“公告悬赏”、“夜晚执行”、“春节执行”等非常措施突击执行,全力执行。先后开展凌晨执行行动11次,堵获长期逃债的被执行人10名,其中7人主动履行了义务,3人因拒不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在正月初三的突击执行中,抓住多年躲避在外的赖账户2名,使长达4年之久的白某申请执行李某交通肇事案彻底执结。 五是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随着执行力度不断加大,躲避执行的人越来越多,在“创建”活动中,为了积极查找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该院采用执行人员专门查;审理人员协助查;基层法庭帮助查;委托公安机关查;基层组织天天查;联络员暗中查;申请人主动查;发动人民群众全面查等方法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使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一步减少,案件的实际到位率进一步提高。2010年该院受理的243件执行案件涉及310名被执行人,现仅剩5名被执行人未找到。六是穷尽措施查财产。在坚持查存款、查房产、查车辆、查投资的前提下,根据群众爱“存钱”、爱“藏钱”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工作中,因案施策,实行“四查四问”,对自然人案件,要求做到“四查”,即搜查、查询农行、查询信用社、查询邮政储蓄所;“四问”,即问当事人、问左右邻、问村委会、问派出所,这些材料都必须进入案卷存查。七是多措并举促和解。(1) 利用征询旁听群众意见促和解。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对群众关注、比较典型的案件,将执行现场安排在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子,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并评议执行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工作中威望高,熟悉乡土人情,熟悉双方经济状况,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善于做农村群众工作的优势,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促成执行和解,做到案结事了。近年来,旬邑县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大量出现,在执行李某、许某和西关村补偿费纠纷一案时,刚依法扣划了该村一笔收入后,该村300余名群众一部分围住了县委,一部分拦住了县上一处重点工程,时逢高考,执行工作进退两难。主管院长带领执行局长、庭长立即赶到现场,邀请镇村干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执行联络员共30余人现场座谈,释法讲理,参与群众发言踊跃,辩论激烈,通过努力,群众说服了群众,一场群体性事件在三个小时内顺利化解,两个执行难案和解执行,城关镇辖区此类案件从此不再难办。去年,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共开展此类活动22次,邀请各类代表19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和解案件20件。(2)用好救助金促和解。对双方都是特困群体,属于救助范围的案件,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案件实际执结无望的情况下,动员申请人放弃一部分,被执行人履行一部分,政府再救助一部分,达到案结事了。去年我院用3万元救助金促使4个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解执行。(3)利用“阳光执行”活动,促进执行和解。部分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不了解,认为法院消极执行,因此对执行工作产生误解,为此,对一些特殊案件,请申请人全程参与执行工作,从而消除误解,使当事人由埋怨到了解、到理解、到谅解、促使案件执行和解。全年共有6案通过此种方式和解执行。八是积极尝试新的执行方法,促进执行工作。(1)举行被执行人集体谈话会两次,相互推动,执行一案,带动多案;(2)张贴拘留决定书,将每份拘留决定书都向社会公布,彰显司法权威,给被执行人形成威慑;(3)悬赏执行5人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九是加强日常管理,促进执行工作。该院特别注重日常管理,执行庭内实行周例会,每周一汇报,每周一讲评;局内每月一小结,月月搞讲评;院上季度考核兑现,党组成员分别点评。批评不留情,处罚不手软,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步伐。十是借用内外力,监督执行工作。在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的同时,纪检组派专人深入乡、村,深入到当事人中间,抽查执行工作实际落实情况;审管办对每一件执行案件严查细评,量化打分,奖优罚差,在加强内部监督同时,该院更侧重借用外力来监督,聘请执法监督员,主动倾听县人大、县政协、政法委、纪检委、检察院、信访联席办公室、新闻媒体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等社会各界意见,促进执行工作。全年无一违法违纪和投诉,在中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执行案件优秀率达到70%,良好率为30%,无合格和不合格案件。

  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执行工作规范化。去年年初,省高院陆续出台了《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关于执行工作审查监督机制的规定》、《关于办理申诉信访案件的规定》。该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自学,并安排专人在法官课堂上进行辅导,保证大家学通弄懂;二是结合该院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合该院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三是组织精兵强将把实施办法制成流程图,装框上墙,便于具体工作中操作实施。对《监督规定》,由审管办负责落实。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止执行、延长执行期限、暂缓执行的案件,执行部门提出意见,经局长审核,连同案件材料送审管办,审管办派专人进行全面审查后,提出意见,经合议庭合议,主管审判管理的副院长签发决定书送执行局实施,最后由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签发结案文书。这样打破了执行部门一言堂的现象,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申请人满意。

  创新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旬邑法院对原有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救助制度、公安法院联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制度等长效机制和制度,继续认真执行并适时启动。2010年,该院进一步创新长效机制,促进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一是报请县政法委把“创建”活动纳入政法单位满意度测评范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范围,并派执行局领导认真参与政法委组织的考核;二是成立了由院长任主任的执行指挥中心,建立了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整合了执行资源;三是建立了执行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上访的有办案风险的执行案件,分为办案风险一般、较大、重大三级,一般风险由执行局负责处置,较大风险由院上负责处置,重大风险报县政法委协调处置,建立了评估、预警、防范、化解为一体的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在执行王某与张某宅基地纠纷时,该矛盾长达14年,四任镇党委书记亲自处理未果,年逾八旬的被执行人在当地是大名鼎鼎的“不讲理”,是县上有名的上访案,案件进入执行环节,被执行人扬言“生不在此建房,就要死在此建坟”,其十多名家属也跟着起哄。从执行员到庭长、到局长、到主管院长,通过各种渠道,提出各种和解方案,均无效。该院汇报政法委后,在董书记的支持下,副书记范晓军亲自挂帅,和我院共同研究执行方案,并以政法委名义通知卫生、消防、镇村干部配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联络员和检察院、公安局、土地局、广电局等部门,共出动15台车,46人予以强制执行,使该案彻底顺利安全执结,在当地取得了巨大社会反响。去年我们成功处置了6件一般风险、3件较大风险、2件重大风险执行案件,确保执行工作安全运行;四是建立执行案件登记备案制度,对被执行人确实多年不知去向的、入监服刑的,而申请人提供不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等这类明显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做好说服工作,登记备案,待具备执行条件时正式立案执行,全年共备案登记8案,有2件具备执行条件后进入执行程序;五是聘任执行工作联络员。三月,我院聘请了执行工作联络员26名,并制定了《执行工作联络员管理办法》,全年联络员协助查控被执行人17人,提供财产线索62条,协助执行31人次。

  夯队伍强基础,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抓好“创建”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该院始终注意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纪律教育、业务技能教育,确保执行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从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案包干经费等方面对执行局予以倾斜,从管理机制上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从物力、财力上倾斜,为执行局配备了专用车辆、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强光手电、电击警棒等硬件设施,用一流的后勤服务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总之,经过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在旬邑县已经建立了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各种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转;执行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实际执结率不断攀上新高,执行工作真正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执行难”从而不再难。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0年,旬邑法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评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宣传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省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司法宣传工作先进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系统“创选评”最佳单位,连续五年被市中院评为“创选评”活动最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信息调研工作、司法宣传工作先进法院;在年度人民满意度测评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第一。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