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咸阳中院召开案件质量问题剖析及整改座谈会。咸阳中院副院长李宏、审管办主任曹宝利以及赔偿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咸阳中院审管办对全院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通报,通报中详细列举了案件中存在各种问题。咸阳中院院长樊云对该次通报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所属人员就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咸阳中院赔偿办公室积极响应,率先组织所属人员召开了此次专题座谈会。
会上,赔偿办全体同志深入查找了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对信息填写不全、卷宗顺序装订不当、个别案件无宣判笔录、裁判文书论理不充分等问题,赔偿办全体同志深刻剖析了原因,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最后,咸阳中院李宏副院长做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省法院下发的《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分标准(试行)》,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办理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学习。要集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强化裁判文书写作学习,大力提升文书写作水平;强化程序意识,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要强化责任意识。杜绝以往文书中存在的错字、漏字、标点符号错误、卷宗填写不完整等现象。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不断促进审判质量提高。